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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心理健康的定义
第三届国际心理卫生大会(1946)曾认定心理健康的标志:
1、身体、智力、情绪十分协调
2、适应环境,人际关系中彼此谦让
3、有幸福感
4、在职业工作中能充分发挥自己的能力,过着有效率的生活。
评估心理健康的标准
许又新(1988)提出心理健康可以用三类标准(或从三个维度)去衡量,即体验标准、操作标准、发展标准。他同时指出,不能孤立地只考虑某一类标准、要把三类标准联系起来综合地加以考察和衡量。
第一、体验标准指以个人主观体验和内心世界的状况,主要包括是否有良好的心情和恰当的自我评价,等等。
核心维度是主观世界;评估焦点是个体的内心感受与情绪体验;关键问题:“我感受如何?”“内心是否和谐、安宁?是否有过多的痛苦?”
2. 操作标准指通过观察、实验和测验等方法考察心理活动的过程和效应。
核心维度是客观世界;关注的是效率;评估焦点是个人心理活动的效率,个体在社会生活中社会效率或社会功能;关键问题是“我功能如何?”“能否胜任学习、工作、人际交往?”
3. 发展标准着重对人的个体心理发展状况进行纵向考察与分析。
核心维度是时间轴线;评估焦点是个体心理状态与年龄的匹配度,及毕生成长的潜能;关键问题:“我在成长吗?”“心理是否在成熟完善?”“能否应对未来的挑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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