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存桌面 今天距淮安市地生中考

学习帮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点击用微博登陆

点击用微信登陆

搜索
查看: 1175|回复: 4

[政策新闻] 关于集中整治校外培训机构的通告

156

主题

0

好友

2091

积分

超级版主

学习帮 发表于 2018-10-26 08:54:34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来自-- 江苏淮安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意见》,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过重课外负担,促进校外培训机构规范有序发展,根据省纪委、省监委、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关于在全省开展教育领域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突出问题专项治理的实施方案》要求,决定在全省开展校外培训机构集中整治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集中整治时间

2018年10月至12月。

二、集中整治范围

面向中小学生的校外培训机构。

三、集中整治重点

重点规范语文、数学、外语及物理、化学、生物等学科知识培训;集中整顿校外培训机构的办学资质、安全隐患、教学内容、师资聘任、竞赛考试、招生宣传、收费管理等方面存在的违规违法行为;坚决禁止应试、超标、超前培训及与招生入学挂钩的行为;严肃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等问题。

四、集中整治措施

1.对不符合国家和省关于消防、环保、卫生、食品经营等管理规定和设置标准,存在安全隐患的校外培训机构,一律停业整顿。整改不到位的,吊销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和办学许可证。

2.对未取得办学许可证和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的校外培训机构,一律停业整顿。对具备办征条件的,指导其办征;对不符合办征条件的,责令其停止办学并妥善处置。

3.对已领取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但未取得办学许可证的校外培训机构,一律停业整顿。对具备办征条件的,指导其办征;对不符合办征条件的,责令其在经营(业务)范围内开展业务,不得举办面向中小学生的培训。

4.对“超标教学”“提前教学”“强化应试”的校外培训机构,一律吊销办学许可证。校外培训机构开展学科知识培训的内容、班次、招生对象、进度、上课时间等要向所在地县级教育部门备案并向社会公布。

5.严禁校外培训机构组织中小学生等级考试及竞赛,对将校外培训机构培训结果与中小学校招生入学挂钩的,一律追究有关学校、培训机构和相关人员责任。

6.校外培训机构在学科知识培训中聘用不具备相应教师资格的人员或聘用在职中小学教师从事培训活动的,一律停止其承担的学科知识培训教学任务。

7.对校外培训机构存在一次性收费超过3个月、收费项目及标准未公示等违规收费行为的,一律退费整改。对存在虚假广告或招生宣传不规范的,一律依法予以处罚。

8.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学校办学行为。坚持依法从严治教,对中小学校不遵守教学计划、“非零起点教学”等行为,坚决予以查处并追究相关校长和教师的责任;对在职中小学教师诱导或逼迫学生参加校外培训机构培训、到校外培训机构兼职等行为,严肃处理直至取消其教师资格。



集中整治校外培训机构举报电话和邮箱:

省教育厅:025-83335061,zxzl@ec.js.edu.cn

省民政厅:025-83590610,1517235289@qq.com

省人社厅:025-83276075,wangqingbin@jshrss.gov.cn

省工商局:025-86639070,xtt_990718@sina.com


     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工作省级联席会议办公室


                    2018年10月25日


来源:网络转载

学习帮平台 - 贴文版权及免责声明

1、本主题所有言论和图片纯属会员个人意见,与本平台立场无关
2、本站所有主题由该帖子作者发表,该帖子作者与学习帮平台享有帖子相关版权
3、其他单位或个人使用、转载或引用本文时必须同时征得该帖子作者和学习帮平台的同意
4、帖子作者须承担一切因本文发表而直接或间接导致的民事或刑事法律责任
5、本帖部分内容转载自网络,但并不代表本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6、如果本帖侵犯到任何版权问题,请立即告知本站,本站将及时予与删除并致以最深的歉意
7、学习帮平台管理员和版主有权不事先通知发贴者而删除本文!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58

主题

3

好友

1723

积分

学问大家

学帮9axl 发表于 2018-10-26 19:59:55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来自-- 江苏淮安
学帮9axl感谢楼主提出这样的问题,也是来学习的!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18

主题

0

好友

226

积分

初具学识

R0sЁ—姊 发表于 2018-11-25 22:28:41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来自-- 江苏淮安
下载了,感谢分享!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17

主题

0

好友

1595

积分

普通会员

必须强大 发表于 2019-1-3 21:43:06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来自-- 北京
太难理解了,好好学习中。。。。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24

主题

0

好友

1687

积分

普通会员

你要努力了 发表于 2019-1-12 21:26:29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来自-- 上海
这么好的东西,居然在这里找到了,谢谢楼主!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请导入DIY包内的forum_viewthread.xml文件
高级模式
B Color Image Link Quote Code Smilies

本版积分规则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