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访者来到咨询室不一定知道自己想要的到底是什么,也就是不一定知道通过咨询他想达到什么样的目标。 他们可能会说: “我很焦虑。”
“我总觉得不开心。”
“我和老公关系不好。”
“我不知道自己怎么了。” 这些都是问题描述,不是目标。 除此之外,即使来访者知道了自己要的目标,他的主诉不一定完全等于心理咨询的目标,咨询目标是需要咨询师和来访者双方进行详细探讨协商而得出来的。 所以,在制定咨询目标时,我们的目标要符合以下的7个原则:
1.心理学范畴的 目标聚焦于心理层面,比如情绪管理、压力应对、人际关系改善、行为改善、人格完善等,不能是直接解决现实层面的问题。
2.具体的 可以通过行为来观察和衡量的,比如降低面对同学议论时的难受次数,探讨跟同学有效沟通的方法等。
3.现实可行的 需要在来访者的能力范围和现实条件允许的范围内。
4.积极正面的 心理咨询的最终目标是提高来访者对自己的了解,促进自我的成长和发展,负面的或逃避问题的不能作为咨询目标。
5.双方都接受的 是咨询师和来访者共同商定的结果。
6.可评估的 可评估就是可衡量或估值的,比如上面说的降低面对同学议论时的难受次数,次数就是能评估的。比如说降低焦虑,这个就是比较宽泛无法评估的,可转化成对某某件事的焦虑程度从某分降到某分。
7.多层次统一的 有大方向的目标,大方向下有一小个一小个的目标,以促进大目标的实现,它们彼此影响,彼此促进。
在跟来访者商讨咨询目标的过程中,每确定一个目标都用文字写下来,定好后照着文字念出来跟来访者再次确认调整,这一步写下来主要是确认这个目标你读得通顺吗?符合上面的7个原则吗?给来访者确认和方便后续的制定咨询方案。
此外,目标一定是陈述句,如:怎么改善同事关系,不能作为目标,可转化成:学会应对工作上出现的人际关系问题。
有了咨询目标,我们就懂得了来访者的:
我想要什么?我的意愿度是多少?
咨询中我们要永远关注来访者的意愿度,否则用上再多的方法技术也会是效果差强人意。
有了咨询目标,我们就知道接下来的整个咨询方向在哪里?有没有跑偏?,即使:
有时候,走着走着,来访者会发现——原来自己真正想要的目的地,和最初说的不一样。没关系,调整路标就好。 有时候,走着走着,来访者会发现——原来路比想象的难走,需要换一条。没关系,重新规划路线就好。 定好的目标是可以在咨询中去调整的。 随着咨询的进展,可以根据来访者的变化和新出现的问题对目标进行调整,可增可减可改变。
重要的是它能让咨询师和来访者看到彼此都在往共同的方向前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