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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D-10多动性障碍诊断标准 注:对多动性障碍做研究用诊断需肯定存在异常水平的不注意、多动与不安,而且发生于各种场合,持续存在,并非由其他障碍如孤独症或情感障碍所致。 G1.不注意。 符合下列至少6条不注意症状,持续至少6个月,达到适应不良的程度,并与患儿的发育水平不一致。 (1)常常不能仔细地注意细节,或在做功课、工作或其他活动中出现漫不经心的错误; (2)在完成任务或做游戏时常常无法保持注意; (3)别人对他(她)讲话时,常常显得没在听; (4)常常无法始终遵守指令,无法完成功课、日常杂务或工作中的任务(不是因为违抗行为或不理解指令); (5)组织任务和活动的能力常常受损; (6)常常回避或极其厌恶需要保持精神努力的任务,如家庭作业; (7)常常遗失某种任务或活动的必需品,如学校的作业铅笔、书、玩具或工具; (8)常常被外界刺激吸引过去; (9)在日常活动过程中常常忘事。 G2.多动 符合下列至少3条多动性症状,持续至少6个月,达到适应不良的程度,并与患儿的发育水平不一致 (1)双手或双足常常不安稳,或坐着时蠕动; (2)在课堂上或其他要求保持坐位的场合离开位子; (3)常常在不适当的场合奔跑或登高爬梯(在少年或成年可能只存在不安感); (4)游戏时常不适当地喧哗,或难以安静地参与娱乐活动; (5)表现出持久的过分运动,社会环境或别人的要求无法使患儿显著改观。 G3.冲动。 符合下列至少1条冲动性症状,持续至少6个月,达到适应不良的程度,并与患儿的发育水平不一致。 (1)常常在提问未完时其答案即脱口而出; 2)在游戏或有组织的场合常不能排队或按顺序等候; (3)经常打扰或干涉他人(如冲撞别人的交谈或游戏); (4)常说话过多,不能对社会规则做出恰当的反应。 G4.障碍的发生不晚于7岁。 G5.弥漫性。 应在1种以上的场合符合上述标准。例如,不注意与多动应在家和学校都有,或同时存在于学校和另一种对患儿进行观察的场合,如门诊。通常,这种跨场合的证据需要1种以上来源的信息,比如父母对患儿在教室中行为的报告似乎并不充足。 G6.G1~G3的症状导致具有临床意义的苦恼,或损害其社交、学业或职业功能。 G7.不符合广泛发育障碍(F84.-)、躁狂发作(F3O.-)、 抑郁发作(F32.-)或焦虑障碍(F41.-)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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