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D-10多动性障碍诊断标准
注:对多动性障碍做研究用诊断需肯定存在异常水平的不注意、多动与不安,而且发生于各种场合,持续存在,并非由其他障碍如孤独症或情感障碍所致。
G1.不注意。
符合下列至少6条不注意症状,持续至少6个月,达到适应不良的程度,并与患儿的发育水平不一致。
(1)常常不能仔细地注意细节,或在做功课、工作或其他活动中出现漫不经心的错误;
(2)在完成任务或做游戏时常常无法保持注意;
(3)别人对他(她)讲话时,常常显得没在听;
(4)常常无法始终遵守指令,无法完成功课、日常杂务或工作中的任务(不是因为违抗行为或不理解指令);
(5)组织任务和活动的能力常常受损;
(6)常常回避或极其厌恶需要保持精神努力的任务,如家庭作业;
(7)常常遗失某种任务或活动的必需品,如学校的作业铅笔、书、玩具或工具;
(8)常常被外界刺激吸引过去;
(9)在日常活动过程中常常忘事。
G2.多动
符合下列至少3条多动性症状,持续至少6个月,达到适应不良的程度,并与患儿的发育水平不一致
(1)双手或双足常常不安稳,或坐着时蠕动;
(2)在课堂上或其他要求保持坐位的场合离开位子;
(3)常常在不适当的场合奔跑或登高爬梯(在少年或成年可能只存在不安感);
(4)游戏时常不适当地喧哗,或难以安静地参与娱乐活动;
(5)表现出持久的过分运动,社会环境或别人的要求无法使患儿显著改观。
G3.冲动。
符合下列至少1条冲动性症状,持续至少6个月,达到适应不良的程度,并与患儿的发育水平不一致。
(1)常常在提问未完时其答案即脱口而出;
2)在游戏或有组织的场合常不能排队或按顺序等候;
(3)经常打扰或干涉他人(如冲撞别人的交谈或游戏);
(4)常说话过多,不能对社会规则做出恰当的反应。
G4.障碍的发生不晚于7岁。
G5.弥漫性。
应在1种以上的场合符合上述标准。例如,不注意与多动应在家和学校都有,或同时存在于学校和另一种对患儿进行观察的场合,如门诊。通常,这种跨场合的证据需要1种以上来源的信息,比如父母对患儿在教室中行为的报告似乎并不充足。
G6.G1~G3的症状导致具有临床意义的苦恼,或损害其社交、学业或职业功能。
G7.不符合广泛发育障碍(F84.-)、躁狂发作(F3O.-)、
抑郁发作(F32.-)或焦虑障碍(F41.-)的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