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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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六月五日(3)

明朝那些事儿:大结局 by 当年明月

()可惜毛总兵并不知道,他是可以不死的,因为袁崇焕根本就杀不了他,只要他向袁崇焕索要一样东西。

这件东西,就是皇帝的旨意。

在古往今来的戏台、电视剧里,尚方宝剑都是个很牛的东西,扛着到处走,想杀谁就杀谁。

这种观点,基本上是京剧票友的水平,别的朝代且不说,在明朝,所谓尚方宝剑,说起来是代天子执法,但大多数时,也就做个样子,表示皇帝信任我,给我这么个东西,可以狐假虎威一下,算是特别赏赐。

一般情况下,真凭这玩意去砍人的,是少之又少,最多就是砍点中低级别的阿猫阿狗,敢杀朝廷一品大员的,也只有袁崇焕这种二杆子。

换句话说,袁崇焕要干掉毛文龙,必须有皇帝的旨意,问题在于,毛文龙同志当官多年,肯定也知道这一点,他为什么不提出来呢?

对于这个疑问,我曾百思不得其解,经过仔细分析材料,我才发现,原来毛文龙同志之所以认栽,只是出于一个偶然的误会:

因为当袁崇焕拿出尚方宝剑,威胁要杀掉毛文龙的时候,曾说过这样一句话,正是这句话,断送了毛文龙的所有期望。

他说:我五年平辽,全凭法度,今天不杀你,如何惩戒后人?皇上给我尚方宝剑,就是为此!

这是句相当转悠人的话,特别是最后一句,皇上给我尚方宝剑,就是为此。

为此――到底为什么?

所谓为此,就是为了维护纪律,也就是客气客气的话,没有特指,因为皇帝并未下令,用此剑杀死毛文龙。

但在毛文龙听来,为此,就是皇帝发话,让袁同志拿着家伙,今天上岛来砍自己,所以他没有反抗。

换句话说,毛文龙同志之所以束手待毙,是因为他的语法没学好,没搞清主谓宾的指代关系,弄错了行情。

从小混社会,有丰富江湖经验的毛总兵就这么被稀里糊涂地干掉了。这就是小时候不好好读书的恶果。

人干掉了,接下来的是擦屁股程序。

首先是安慰大家,我只杀毛文龙,首恶必办,胁从不问,然后是发钱,袁崇焕随身带着十万两(约六千多万人民币),全都发了,只是这种先杀人,再分钱的方式,实在很像强盗打劫。

而最后,也最重要的一步,是安抚。

毛文龙手下这几万人,基本都是他的亲信,要保证这些人不跑,也不散伙,袁崇焕很是花了一番心思,先是换了一批将领,安穴自己的亲信,然后又任命毛文龙的儿子毛承禄当部将,这意思是,我虽然杀了你爹,但那是公事,跟你没有关系,照用你,别再闹事。

几大棒加胡萝卜下去,效果很好,没人闹,也没人反,该干啥还干啥,袁崇焕很高兴。

毛文龙就这么死了,似乎什么都没有改变。

但后果是有的,且非常非常非常非常严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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